原
文
——蕅益《阿彌陀經要解》
【撰者】
蕅益大師(1599-1655):諱智旭,號西有,淨宗九祖。宗說俱通,歸心淨土。臨終跏趺而坐,面西念佛,舉手而逝。一生著述宏富,其《彌陀要解》,印祖讚譽:“為自佛說此經第一注解,妙極確極,縱令古佛再出於世,重注此經,亦不能高出其上矣。”
【注釋】
(1)四益:即四悉檀利益。世界悉檀——歡喜益;為人悉檀——生善益;對治悉檀——滅惡益;第一義諦悉檀——入理益。
譯
文
【按】
蕅祖自述“名字位中真佛眼”,表證其見解與佛同齊。蕅祖深契佛心,昭示淨土法門,無問自說,乃釋尊以無盡大悲,為諸眾生作不請之友,惠予眾生離生死苦得涅槃樂之大利。